保衛科職責
一、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,加強職工消防安全培訓,提高職工安全意識,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。
二、加強全院治安工作,落實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措施。
三、加強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層層簽訂安全責任制。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,及時發現并排除各種安全隱患。
四、建立健全醫院專職治安消防隊伍以及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,加強組織培訓及演練。
五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內部有輕微違法行為、被管制、緩刑、保外就醫人員的教育,監督工作。
六、對本單位發生的緊急治安事件,在采取措施的同時,上報公安機關。
七、積極參加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。
八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